為解決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問題,經區政府同意,擬面向全區就業困難人員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人員24名。現就有關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對象
公益性崗位的安置對象為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愿,因身體狀況、技能水平、家庭因素、失去土地等原因難以實現就業的登記失業人員。主要包括:
1.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;
2.距法定退休年齡10年以內的登記失業人員;
3.登記失業半年以上的長期失業人員;
4.正在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、當年經縣級以上總工會認定的城鎮特困職工家庭、殘疾人家庭、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等家庭中畢業兩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(含技師學院高級工班、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)、在校期間曾享受助學貸款的畢業兩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;
5.就業困難的被征地農民;
6.失業的殘疾人、城鎮復員轉業軍人、縣級以上勞動模范、軍烈屬和需要撫養未成年人的單親家庭成員。
二、用工形式
公益性崗位實行“誰開發使用、誰負責管理”的工作機制,由用人單位對使用的公益性崗位人員進行培訓、管理、考核等。用人單位與被招用人員一年簽訂一次勞動合同。
三、安置期限
公益性崗位安置期限不超過3年,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人員可延長至退休(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崗位補貼時年齡為準),對安置期滿退出公益性崗位3個月后,仍然難以通過其他渠道實現就業的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人員、零就業家庭成員和具備相應勞動能力且符合崗位要求的重度殘疾人(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》,殘疾程度為一、二級)等特殊困難人員,可再次按規定程序通過公益性崗位予以安置,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期限重新計算,并逐級上報備案,累計安置次數不超過2次。
四、招聘崗位、人數(見附件1)及薪酬標準
公益性崗位人員勞動報酬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。目前,我區公益性崗位人員勞動報酬為每月1900元(含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)及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費(養老保險、醫療保險、失業保險、工傷保險)。
五、招聘辦法
公益性崗位招聘工作本著“面向社會、保證重點、公開招聘”的原則,由用人單位和報名人員雙向選擇后確定招用結果。
六、報名時間、地點及其他要求
1.報名時間:2020年12月2日-4日:上午9:00—11:30,下午13:00—17:00。
2.報名地點:吉利區行政服務大廳人社局窗口(大港路與緯一路交叉口)。
3.報名時填寫《公益性崗位就業申請表》(見附件1),攜帶身份證、戶口本、近期1寸免冠照片一張。
特別提示:報名人員必須提前到所屬社區(村)、街道辦事處進行就業困難人員認定,經公示3日無異議后,方可報名。
4.資格審查合格人員于2020年12月8日上午9:00到吉利區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中心會議室(康樂街道辦事處四樓)參加面試。
5.面試通過人員經公示7天無異議后確定為聘用人員。如有申報資料不實,不符合公益性崗位條件的,一經發現取消其上崗資格。
6.錄用人員上崗前需參加職業技能培訓,培訓合格后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。
咨詢電話:66959006
附件:
吉利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
2020年11月27日